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请各企事业单位于2019年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且符合《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奖补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
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内容(附件2),按附件1要求将相关材料及附件3装订成册报送,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至sjbzhc@126.com。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联系电话:0552-2052283 联系人:陶芳芳
地址:经开区货场一路18号国家特种玻璃质检中心10楼标准化科
附件:
1. 2019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兑现执行表
2.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部分)
3.2019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奖补资金
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详情请下载文件: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蚌埠市标准化工作奖补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