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行业主管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 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342 号,附件1)要求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推荐申报2019 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中央驻皖和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二、推荐数量
    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部计划项目),部文件明确各省推荐申报部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30 个,我省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 个,并请按照优先推荐次序进行排序。如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总额超过30 个,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推荐。推荐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厅计划项目),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5 个。同一项目可同时推荐申报部和厅计划项目。

三、推荐程序

1.推荐单位报送项目清单。各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积极申报部和厅计划项目,通过择优遴选和审核把关后,形成《推荐项目清单》(格式详见附件2)于6 月20 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督促相关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网上和纸质资料提交工作。

2.部计划项目资料提交。申报部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应于6 月24 日前登录部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项目资料提交;7 月4日前将经我厅网上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带条码)及附件纸质一式两份报送我厅。

3.厅计划项目资料提交。申报厅计划项目的项目单位,按照部计划项目类别和要求,填写相应省住房城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3),于7 月4 日前将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同意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含PDF 电子稿)报送我厅。

四、注意事项

1.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主体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应首先履行工程建设立项审批程序,具备工程建设条件。应由工程所在地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审核推荐,项目立项后实行属地化管理。

2.多个项目单位联合申报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对该项目申报书填报内容和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非涉密性进行把关负责并做出承诺,协商并明确各合作方权利和义务。

联系方式:0551-62878696、1220

电子邮箱:ahjskjc@126.com

附件: 1. 建办标函〔2019 〕342 号文件请在网址: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06/t2019

0606_240782.html 自行下载

2.推荐项目清单

3.2019 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申报书

 

 

 

2019 年6 月14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申报书.doc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研开发类)申报书.doc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研究类)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