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政策兑现申报细则》(蚌科〔2018〕10号)、《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蚌发〔2018〕3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有关事项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兑现事项
2021年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兑现工作分批进行,本次兑现事项、事项发生时间、对口科室、申报材料清单等详见政策兑现执行表(附件1),其中要求由市科技局统一提供证明材料的,企业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在本市注册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且符合“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奖补资金支持。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单位申报。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内容(附件2),按政策兑现执行表的具体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平装),并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或市直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二)县(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初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及相关市直部门负责申报材料初审,并按要求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2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口科室。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2.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五、申报咨询联系电话
怀远县科技局: 陈 娥 0552-8212579
五河县科技局: 蒋 淏 0552-5055153
固镇县科技局: 刘小龙 0552-6012767
龙子湖区科技经信局:宋丽娟 0552-3040018
蚌山区科技经信局: 李爱娇 0552-7170212
禹会区科技经信局: 张文娟 0552-4957978
淮上区科技经信局: 葛 琪 0552-2829283
高新区科技经信局: 柏晶晶 0552-4078839
经开区经贸发展局: 张 魁 0552-3083227
市科技局创新规划科:白广波 0552-2047675
附件:附件1:2021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兑现执行表.doc
附件2: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部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2条“支持创新发展”部分).doc
附件3:2021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4:2021年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政策奖补资金申报书.doc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