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商务、财政和扶贫主管部门: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19〕72号)和《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电商扶贫若干政策>的通知》(蚌商外〔2019〕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电商扶贫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在本市区域内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个体,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符合《蚌埠市电商扶贫若干政策》和本通知相关条件要求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企业和个体向所属县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各县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验收,初审和实地验收合格后,将初审和实地验收合格材料连同县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的初审报告报市商务外事局(一式六份)。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对各县上报材料进行联合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办理报批手续,进行兑现。
三、申报材料
(一)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
1、申报条件:
(1)本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开设实名认证的网店、微店等;
(3)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4)年度网销额达1万元及以上,且正常运营。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
(3)贫困户开设网店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店铺首页及店铺身份认证截图;
(6)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商平台交易数据记录;
(7)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邮件包裹物流费用凭证和网店注册费用凭证;
(8)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10)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11)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支持电商扶贫培训
1、申报条件:电商企业或培训机构对有条件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电商网点经营户、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贫困村“两委”成员等开展电商培训。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培训通知;
(4)培训方案;
(5)培训人员签到表;
(6)培训现场照片;
(7)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8)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9)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10)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11)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支持电商平台扶贫
1、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2)开展电商扶贫服务,帮助500户及以上贫困户销售农村产品;
(3)录入3500户及以上贫困户基本信息。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自平台上线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经营情况报表;
(4)电商扶贫平台建设方案(含项目预算投入情况明细)及以后3年的运营方案;
(5)贫困户基本信息录入情况,贫困户农村产品在线销售户数及农村产品信息发布的证明材料;
(6)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该企业自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线时间认定及相关证明材料,平台上线以来网络交易额及相关证明材料,平台建设情况,贫困户基本信息录入情况,贫困户农村产品在线销售户数及农村产品信息发布情况等;
(7)专业运营管理人员明细表,人员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运营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参与项目情况介绍;
(8)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9)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10)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11)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12)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支持地方特色扶贫馆建设
1、申报条件:
(1)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电商企业在京东、淘宝、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平台设立地方特色扶贫馆;
(2)年服务本地域农村经营主体超过20家,服务贫困户超过200户;
(3)年度网络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电子商务企业经营情况年报表;
(4)地方特色扶贫馆建设方案(含项目预算投入情况明细)及以后3年的运营方案;
(5)运营地方特色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主管部门批准(或推荐)承办的相关文件等;
(6)年服务本地域农村经营主体和服务贫困户的证明材料;
(7)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该企业自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线时间认定及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所运营特色馆实现网络销售额及相关证明材料;入驻特色馆的企业名单(含企业名称、注册地、单位地址、联系方式、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在该特色馆上的网络零售额;贫困户农村产品在线销售户数及农产品信息发布情况等);
(8)专业运营管理人员明细表,人员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运营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参与项目情况介绍;
(9)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10)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1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12)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13)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支持完善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1、电商经营主体与相关农业基地或合作社签订购销协议
(1)申报条件:
①购销双方为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等;
②购销双方签订1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
③年采购额达30万元及以上;
④对带动农户增收,贫困户脱贫取得实效。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购销双方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的购销协议复印件;
④带动贫困户脱贫和农户增收情况汇报及带动的贫困户及农户清单;
⑤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的1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情况,年采购额情况,带动农户增收,贫困户脱贫情况等;
⑥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⑨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⑩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2、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
(1)申报条件:
①本市注册登记的电商企业;
②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电商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的收购清单及采购凭证;
④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内容包括:电商企业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及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和脱贫等情况;
⑤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⑦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3);
⑧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见附件4);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个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各类财政补助资格,并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各县商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不合格的不予上报。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中的顺序装订。
(三)请于2月15日前,由各县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外事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及申报企业和个体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市商务外事局联系人:丁少峰、卫梦甜
电话(传真):05522153580 邮箱:bb3120885@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段丽君
电话(传真):05522060285 邮箱:65242644@qq.com
市扶贫办联系人:高良鑫
电话(传真):05523838308 邮箱:bbsfpb@126.com
附:1、蚌埠市电商扶贫资金申请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5、贫困户开设网店基本情况表
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 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附件1
蚌埠市电商扶贫奖补资金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2020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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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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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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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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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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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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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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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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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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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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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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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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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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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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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 贫困户开设网店 □ 电商扶贫培训 □ 电商平台扶贫 □ 地方特色馆建设 □ 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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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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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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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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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扶贫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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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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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和外事局
(签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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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扶贫办
(签章)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
( 注:表格请正反面打印)
附件2(1)
(企业、组织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请企业或组织(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2(2)
(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人郑重声明如下:
1、申请人共上报申报文件资料 页;
2、申请人合法经营;
3、申请人申报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4、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5、申请人承诺接受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申请人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2020年 月 日
附件3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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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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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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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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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财政奖励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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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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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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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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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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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单位(个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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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单位(个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同意商务、财政、扶贫部门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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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配合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的监管和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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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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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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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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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申请人签字并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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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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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项目支持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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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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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或姓名 |
单位类别 |
营业执照注册号 (15位,企业必填)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必填)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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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所属产业 |
项目报审级次 (必填项) |
项目合作单位 (多个单位间使用、号隔开)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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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XXXX-XX-XX) |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XXXX-XX-XX) |
贷款卡号 |
项目贷款金额 (万元) |
项目贷款银行 |
备注 (个人申请资金,填报工作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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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述(300字以内,必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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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附件5
贫困户开设网店基本情况表
店铺 信息 |
店铺(网点或微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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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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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销售额 |
万元 |
2019年快递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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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快递资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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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人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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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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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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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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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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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扶贫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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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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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财政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
扶贫部门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