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高新区、经开区)发展改革部门,有关重点单位

 

为高标准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节能与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计划的通知》《安徽省蚌埠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内容,结合我市节能与生态建设年度工作重点,现组织开展2020市级节能与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废旧资源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包括废纸、纸包装容器及材料,废塑料、塑料包装容器及材料,废金属、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废玻璃、玻璃包装容器,废木材、木包装容器及材料等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项目。其中,重点支持废旧资源线上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2.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包括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服务、能源管理标杆企业信息咨询、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成效评估、能源管理体系工具软件开发、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等。

 

3.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项目包括用电节电数据库和应用软件开发,节电服务平台建设、节约用电服务、环保用电服务、绿色用电服务、智能用电服务、有序用电服务等。需符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发改运行规〔20171690号)。

 

4.能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包括能耗数据采集方案设计、能耗监测远程终端设备采购、能耗在线监测计算机平台开发、能耗计量和在线监测设备校准服务、能耗监测数据库和应用软件开发等。

 

二、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和欠税等不良记录。

 

2.所申报项目为在建项目,需有前期投资和建设基础,预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原则上已完成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40%申请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得与其他来源渠道资金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企业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县区发展改革部门申报,由其进行初审,项目资料汇总装订成册盖章后,报市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2.每个区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登记证书;

 

4项目申请报告(参照《申报表》中的申报项目情况”)并加盖单位(企业)公章

 

请市有关单位、各县区、重点企业于615日前提交请示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并报送电子档。

 

联系人:张正发

 

联系电话:0552-3115224

 

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绿色发展产业平台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