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以下简称《意见》)、《蚌埠市标准化工作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蚌标字〔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意见》中实施标准和品牌战略的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7月9日至7月22日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诚信度良好、无违法记录,且符合《意见》中“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定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流程
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见附件1)政策内容,按具体要求(见附件2、3)将纸质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电子版报送至sjbzhc@126.com 。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与县(区)科技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同时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如实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申报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积极配合审计、财政部门做好督查。
(联系人:陶芳芳 联系电话:0552-2052283)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2020年7月8日
附件1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