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蚌转化”政策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政策条款:《政策意见》第13条,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在蚌转化,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20%给予补助。
2. 申报条件:我市企业购买成果并实际应用,交易双方无关联关系。
3. 申报材料:《2018年度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见附件)、技术合同复印件、2018年度的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和转账凭证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科技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成果技术简介及应用情况、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说明。
请各单位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四楼成果科,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
联系人:陈长征 2054621
邮 箱:skjjcgk@163.com
附件:2018年度蚌埠市《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奖补资金申报书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