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蚌埠市科技联络员管理暂行办法》(蚌科〔2018〕71号,附件1)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联络员队伍管理,决定开展2020年度蚌埠市科技联络员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负责科技管理的工作人员,热爱科技事业,责任心强,了解科技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在本单位长期工作的人员。按所在单位性质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A类:驻蚌高校、科研院所,经核准发生研发费用的省属、市属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
B类: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目录的企业,经核准发生研发费用的规上企业、县属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等。
二、申报程序
A类:各单位限推荐1名熟悉科技工作的人员,填写《蚌埠市2020年度科技联络员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盖章后于2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B类:各单位限推荐1名熟悉科技工作的人员,填写《蚌埠市2020年度科技联络员申请表》(附件2),由单位推荐报送至所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填写《蚌埠市2020年度科技联络员推荐备案汇总表》(附件3)于2月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创新发展规划科。
市科技局审核合格后予以备案,集中发布科技联络员名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广波、徐璐 联系电话:2047675
电子邮箱:bbcxghk@163.com
蚌埠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7日